痞英成員的情義相挺加上喜歡邱副
和雞一同去看了「不能沒有你」的首映會
這真人真事改編的故事是以一對窮苦但感情很好的的爸爸和女兒為主題
在一個又髒又亂而且沒有錢的環境下,爸爸和女兒卻能從這環境中相互扶持,
直到女兒七歲該念書時,卻發現女兒的監護人是親生媽媽以及對方的老公
因為法律的規定,即使確認是親生父女,爸爸也無法當監護人讓女兒到學校去唸書
恰巧爸爸的小學同學在當民代,爸爸就從高雄騎著機車載女兒到台北去找民代幫忙
最終找到了民代,民代交代給助理,助理交代給警察署長
警察署長對著爸爸說:「我已經安排好了,只要回去高雄找戶政事務所的XX小姐就可以了」
就這樣爸爸和女兒一路開心的回到了高雄
結果回到高雄戶政事務所,卻是冰冷的回答:
「一切依法行事,若你再繼續亂,就直接叫社會局的人把小孩帶走」
爸爸慌了,再次的騎著車到台北,之前的那些人全避不見面
接著爸爸改要見總統,換來的結果是被危安人員逮補,
就這樣N年前的一篇社會新聞,
有位中年男子帶著一位小女孩在台北市忠孝東路的橋上作勢要往下跳
大聲的喊出:「社會不公平」
超心酸的,只是再平常不過的要讓女兒唸書,卻無法可尋…
最後爸爸被關了兩年,女兒被社會局安排到領養家庭寄養並上學
爸爸出獄後除了工作賺錢,其餘的時間就是一家學校一家學校去找女兒
在社會局碰壁了好幾次後,長官終於出來和爸爸談了
安排了妹妹和爸爸見面,但還沒見到面之前電影就結束了
有觀眾問戴導:為什麼不讓他們見面後再結束
戴導的回答:
因為真正的生活不是就這樣幸福圓滿的結束…若見了面,觀眾們也就安了心
戴導所要表達的是希望大家要有同理心而不是同情心
我們需要站在其他人(劇中爸爸及女兒)的角度去看待事情,而不是只有同情而已
而我沒看出來的是,戴導所要表達的
「法律是用來保護人民的,但我們卻常被那冰冷的法條碰傷」
那時只是覺得那些公務員的嘴臉很討厭,只會互踢皮球,卻又能怎麼辦,
若我是那位公務員也沒辦法幫他們,因為一切都要依法行事
卻從未思考過,法律是用來保護人民的,為什麼我們卻常常被法律所傷呢…
剛看完時,就是心情很沉重,社會新聞這種案例到處都是,又能怎麼樣呢?
幾天之後,這部片卻在心中慢慢慢慢的發酵
直到88水災時整個擴散,驚覺到…台灣正在上演著擴大版的「不能沒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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